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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6.28(瓮安628事件是哪一年)

作者:佚名|分类:科普

大家好,关于瓮安6.28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瓮安628事件是哪一年的相关知识,文章篇幅可能较长,还望大家耐心阅读,希望本篇文章对各位有所帮助!

1瓮安在那里

贵州瓮安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瓮安县,隶属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西南腹地,县域面积1974平方公里。截至2021年10月,瓮安县下辖2个街道、10个镇、1个乡。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瓮安县常住人口395536人。瓮安县是国家卫生县城、中国生态魅力县。

2瓮安6.28事件发生有哪些原因与教训

用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7月3日召开的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的话说,瓮安“6.28”突发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争议,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导致干群、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看来,损害群众利益,伤了群众感情,这是汲取“深层次”教训之一。

汲取“深层次”教训之二呢?不能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警察也不能乱听“招呼”。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社会里,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胡锦涛总书记5月31日在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看望慰问地震受伤群众和抗震抢险人员时,拉着正躺着输液的65岁陶耀秀老人的手说:“我们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事情我们都应该关心。”(见6月4日《人民网》)可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勤务员”,往往在处理发展经济与社会稳定、政府部门与群众利益关系上,忘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工作方法简单,随意动用警力,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现实中,少数警察被迫无奈也变得很“乖”,忽略了忠实履行法律授权的应有职责,反而忠实履行法律授权之外的有关领导的“指示”。这次在瓮安“6.28”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原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原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已被免职,不就一面很好的镜子吗?若动不动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滥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岂非咄咄怪事!

至于汲取“深层次”教训之三,即:信息发布渠道的畅通不能打折扣,最大限度地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回过头来,瓮安“6.28”事件的起因就是部分群众对一女生的前二次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按理说,在信息化社会里,本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如果“6.28”事件发生之前的信息发布不遮遮掩掩,而在第一时间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发布渠道公开信息,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群众还能不相信当地政府,提出的质疑能量还能“爆炸”吗?正像石宗源在会上还表示的那样,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解决的,要竭尽全力去解决;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耐心地劝导说服;对于确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众。

3贵州瓮安县"6·28"事件的宣布免职

2008年6月30日,事件初步平息第二天一早,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赶到瓮安查看现场,走进老百姓家里倾听群众的想法,并召开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座谈会,他三次鞠躬向百姓道歉,并一针见血地指出,这起事件有深层次的因素,一些长期积累的社会矛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好,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在思想意识、干部作风和工作方法上还存在很多问题,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

2008年7月2日,在贵阳召开的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石宗源提出,要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公安机关不作为,黑恶势力才能横行。要说黑恶势力能够煽动这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县政府,只怕三岁小孩也不相信。”当地一家茶叶店老板说。 当地公安机关已排查出瓮安“6·28”事件共有300余人参与,其中教师、学生110余人,瓮安最大黑帮“玉山帮”主要头目已被缉拿归案,但至今尚未公布黑帮头目或其他人事先“组织、预谋”制造这一事件的充分证据。 也有群众怀疑说:“既然县公安局有人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那黑恶势力煽动群众火烧公安局,不是和自己过不去吗?”现已查明,参与这一事件的黑帮成员,基本上只是一些“小喽罗”,很多人是去看热闹时“自作主张”参加打砸烧的。

2008年7月3日,中共贵州省委在贵阳召开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决定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008年7月4日,贵州继续严肃追究瓮安6.28事件干部责任,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别作出决定,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铜仁地委委员职务,提请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谢晓东为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勤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2008年12月16日下午,中共黔南州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表决通过了追认给予王勤、王海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决定称,在2008年瓮安县发生“6·28”事件处置过程中,该县原县委书记王勤,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海平处置不当,存在工作失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经黔南州委常委会2008年8月21日决定,并报贵州省委常委会2008年8月29日批准,给予王勤同志撤销黔南州第九届州委委员,瓮安县县委书记、常委、委员,瓮安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务的处分,职级由正县级降为副县级;给予王海平撤销黔南州第九届州委委员,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处分,职级由正县级降为副县级的处分。

4瓮安628事件是什么?

2008年6月28日下午,因对贵州省瓮安三中初二年级女学生李树芬(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死因鉴定结果不满,死者家属聚集到瓮安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上访。

在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最终酿成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2008年7月1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扩展资料

大量事实充分表明,这次事件中确有黑恶势力直接参与、直接指挥、打砸抢烧、违法犯罪。在处理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一方面,对不明真相的和协从的群众,应采取批评教育和团结的方法,绝不允许再激化、引发新的矛盾;

另一方面,对幕后策划、组织、参与打砸抢烧的挑头骨干分子和黑恶势力的骨干分子及其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要加强调查取证,依法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贵州瓮安县"6·28"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贵州严查瓮安“628”事件失职渎职干部责任

5贵州瓮安县"6·28"事件的调查公布

2008年7月1日19:40分,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瓮安县副县长肖松,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参加新闻发布会。

贵州省宣传部副部长周晓云表示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十分关注事件真相的查处和瓮安县社会秩序恢复的情况。在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黔南州和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事件真相已基本查明,瓮安县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新闻发布会主要是请公安部门对引起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的原因作介绍,同时就有关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称,28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他将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一、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2008年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二、关于死者以及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光权,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言超,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娇,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三、关于李树芬死亡后有关部门的处理经过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2008年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

2008年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现已决定,在当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并一定会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查鉴定,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四、关于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2008年6月26日,经瓮安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2008年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2008年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五、关于在6.28事件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

在6.28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冲击党政公安机关,打、砸、抢、烧,已严重触犯刑法。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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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2月

2023-02-20 0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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