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之谜(人体自燃之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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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体自燃之谜是什么?
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的现象,它有着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然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其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她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然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痛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部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的人是法国人雷尔,他于十七世纪年发表了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主人米勒有一个絮叨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到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末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扰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持称米勒是杀人凶手。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在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这篇报道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的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其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帕,把衬衫和肩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的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昏迷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怕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送到他那里时,右手好像给人用棍棒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袖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膀之间的手帕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记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时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时,长3时,干爽,呈青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是底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把它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10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的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23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发现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发誓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的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荒谬绝伦。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也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时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已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一息尚存,于是她把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案件是他历来侦查过的最奇特的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来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被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
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
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几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门窗的车厢里。
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6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
“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褥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
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被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本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正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学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抱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被视作是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不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51年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起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被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此外,还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辐射、高频音响、地磁通量等等,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则未有解释。总之,人体自燃现象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
2人体自燃之谜究竟是怎么回事
1、发生人体自燃大部分人都是独居、肥胖、酗酒的人。
2、人体自燃的能量来自人体本身,高达2000多度的高温把身体烧没了周围很近
的许多易燃物却是好好。
3、人体自燃的火是大多蓝色的,不易弄灭。
4、有个实验是把一头猪裹上毯子,浇上汔油点着,最后猪烧得只有大骨头和猪
脚,因为猪脚脂肪少,实验结果说是身体外火源点着人身上的衣服,形成蜡
烛效应,以人体脂肪为能量把人烧没,我认为不可能,你睡得再熟醉得再厉
害,不可能烧你那么疼你还不知道吧,还有人体自燃是除了有几个完整和部
分,只要是烧到的地方是成灰了,而这个实验还有烧焦的大骨头。
5、人体自燃是不可预知的,不知道会在谁身上发生
3“人体自燃”之谜如何揭秘?
1673年,意大利的一名男子躺在草垫床上化为灰烬,而草垫床及周围物品却安然无恙。迄今,全世界有记载的人体自燃事件已达220多例,自燃的男女比例大约相等,年龄从4个月到114岁均有。这些事大都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走路、开车、跳舞、洗澡时,简直令人猝不及防。
1938年9月20日。英国利物浦市的一个舞厅里,人们伴随着舒缓优美的乐曲翩翩起舞。突然,一位女郎发出“啊”的惨叫声,只见她身上腾出一股火焰,顿时整个身体变成了一团火球。在众目睽睽之下,女子痛苦地挣扎了几下,便活活地被烧死了。经过调查,女郎本身及周围无任何可导致火灾的因素。前来验尸的法医对此目瞪口呆。他说:“在我漫长的法医生涯中,从未遇到过这种莫明奇妙的事!”
是何原因造成人体自燃?科学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物质反应说英国化学家菲丝普教授在调查人体自焚事件中发现遇难者多为25~30岁的妇女,而且往往都是穿厚衣服的人。他认为可能由于人体汗气、分泌物、尿等湿气与衣服的化学物质产生反应,由于某种作用发生摩擦而生火,引起人体燃烧。因为从发生自燃的时间看,一年四季都可能发生,有的当时并未出汗,有的穿着很少,甚至在裸身在淋浴时也可发生,所以这种观点不能令人信服。
静电引燃说美国纽约布鲁克尔理工学院的毕奇教授则认为,少数静电压特别高的带电人,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一些喷火生电现象,造成人体自燃。针对当时俄亥俄州一家机电工厂常出现不明不白地发生一些小火灾,经过警方调查和分析,没有发现纵火迹象。毕奇教授认为该火灾很可能是人体静电生火的人无意造成的。为了证实这个观点,他对该厂职工进行静电测试,发现一名女工身上的静电是3万伏特,电阻为50万欧姆,当她接触易燃品时,就像火种一样使其燃烧。毕奇教授建议将这名女工调离其他岗位后,工厂果然平安无事了。但这种理论也没获得科学界的公认。因为人体静电放电有时可以引起火灾或电器引爆,但已知任何一种静电形成都不可能使人体自燃。
球形闪电说最近,科学家们对人体自燃之谜又有一种新的看法,即“球形闪电说”。他们认为球形闪电是一种不易被人察觉的高压等离子凝团,它一旦碰上某异性物质,便会立即爆炸,并迅速燃烧起神秘的大火。但从已发生的人体自燃的事例分析,哪些物质属于会与电离子凝团混合产生爆炸现象,却没有人可肯定,所以这一学说尚属推断。
磷质燃烧粒子说还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这些人的体内磷质积累过多的结果,即属一种化学分解现象。人体内如果磷质过多,体内比原子还小的“燃粒子”过量等,在某种条件下通过化学分解或化合作用而引起自燃。但这理论亦系假说,尚待证实。况且,人体磷质过多的标准,自燃磷质的临界值多少,粒子的结构及启动方式,电流体的触发途径等等,这一系列理论关键问题,还没有拿出试验结果,作出科学解释。
生命奥秘
300年来,人们对人体自燃作出了各种探索和研究,但迄今为止仍然是一种令人费解的“世界之谜”。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揭开这一神秘的面纱。
4人体自燃现象是怎么回事?
人体自燃是指人体内部突然自发燃烧,将人体烧为灰烬。古今中外,对人体自燃现象都有过报道。
明末清初学者周这工编写的《书影》中,记述过人体自燃事件。
“曲周陈公令桐,言其邑富翁子妇,自父家还,明日皆卧不复起,家人呼之不应,抉户而入,烟扑鼻如硫磺;就窗视之,衾半焦,火烁之有孔。二体俱焚,惟一足在。火之焚人,理残不可解。”
在国外,有关人体自燃的现象也时有报道。
1950年10月的一天,在英国伦敦街头有一对正在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并肩而行。突然,在女青年的胸前和背部喷发出熊熊火焰,把她的头发和脸部烧焦了,以致死亡,可与她并肩而行的男青年却没有被烧死。
1951年7月,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堡,一位肥胖的老妇人坐在软椅上,突然身体自燃,立即化为灰烬,地面上只剩下几个烧得变了形的发卡、几小块焙干的椎骨、一个已缩成棒球大小的头骨和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脚。而在这老人边上的报纸和亚麻布却完好无损。
1966年12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波特城,一位老人正在自己家里推车上坐着,突然自燃,整个人体除半条腿外,全部化为灰烬,可老人所坐推车支架下的胶垫却完好无损。
人们发现,在人体自燃的时候,往往周围的易燃物却完好无损。按照一般常识,将人体化为灰烬需要相当高的温度,绝对足以点燃周围的易燃物,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人体为什么会出现自燃现象呢?有些科学家认为,人体自燃与体内过量的可燃性脂肪有关,如果体内积累过多可燃性脂肪,到一定时间,就会自发燃烧起来。
有些科学家认为,人体内可能存在着一种比原子还小的“燃粒子”。当“燃粒子”积累到一定数量时,有可能引起自燃。
有些科学家认为,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于体内磷积累过多,形成一种“发光的火焰”。到了一定时候,火焰就转变成燃烧的大火,从而把人烧成灰烬。
有些科学家认为,人体内存在某种天然的“电流体”。这种“电流体”到了某种条件具备时,可能造成体内可燃性物质的燃烧。
这些观点还缺少令人信服的实验证据。因此,人体自燃现象仍是一个待揭之谜。
科学家们对人体自燃现象各持己见,但却没有足够的说服力让人信服。因此,人体自燃现象仍是一个谜。
关于人体自燃之谜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04-10 14: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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