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判决书(彭宇案判决书观后感)
大家好,相信到目前为止很多朋友对于彭宇案判决书和彭宇案判决书观后感不太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彭宇案判决书相关的知识点,文章篇幅可能较长,大家耐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彭宇案为何造成这么大影响?
1、彭宇何造成这么大的影响主要是:“彭宇案”的负面效应,是许多当事者始料不及的。作为政法部门应引以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训,努力提高司法办案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首先,应高度重视“彭宇案”反映的办案人员的职业素养问题,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
2、彭宇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而后摔倒。彭宇在第二次庭审时承认“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否认是与老太太相撞。第三次开庭中,原告方提供了一份主要内容为彭宇陈述两人相撞情况的笔录照片,虽然这份笔录因警方失误丢失客观上无法提供原件,但也得到了当时做笔录的警官的确认。
3、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判决会引起不良效应,会让更多的人不愿意帮助遇到危险的人们,判决不太妥当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这一现象说明社会存在信任危机,有了南京“彭宇案”的宣判,才产生了这样的社会效果。
4、他推断彭宇之所以会把徐寿兰送医,很可能是出于对肇事的感到愧疚。于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王浩法官依然判决彭宇要为徐寿兰支付医疗费。在判决书中,他写下了这样一句话:“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这句话犹如扔进了池塘中的一块石头,立刻激起了无数的涟漪,引发了舆论的激烈争论。
2“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要去扶”是南京法官说的吗?
南京法官王浩经典语录是:不是你撞的,你为啥扶。2006年,中国第一个碰瓷事件“彭宇案”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受理,时任法官王浩说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广为流传,最终判决好心扶老人者彭宇承担40%的责任,则需要赔偿老人家属5万元。
综上所述,南京法官王浩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言论是错误的。我们应该以更加积极和负责的态度对待社会问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一个充满爱心和正义的社会环境。
是的,不符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彭宇案中可以看出,法官的审判更倾向于实体正义的追求,因为他绕过了正常的审判路径,去扮演了一个“调停”、“和稀泥”的角色,但可怕的是他绕过的路径却是案件审理的核心——证据。
南京法官王浩的经典语录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一语录起源于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南京的一位老人在公交车上摔倒,一位好心人上前扶起,但老人却指认是这位好心人将其撞倒。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王浩作出了上述判决,其认为既然好心人不是肇事者,那么他就无需扶起老人。
在2007年备受关注的“彭宇案”庭审中,法官对彭宇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这起案件源于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公交站台发生的一起事故。当时,老人徐寿兰在此处被撞倒,并摔伤致骨折。徐寿兰指认彭宇为肇事者,而彭宇则予以否认。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争议。
年,南京彭宇案中的法官王浩说了一句名言: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引发了公众对于彭宇案的广泛讨论和争议。
3为什么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书和二审判决书的差别这么大
1、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书和二审判决书的差别大的原因如下:进入二审以后,在各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依法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
2、判决书表示:“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3、顶楼主。1法官在判决书上已经认定为惊吓。为什么还不能排除撞到。2为什么原告在一审后没有上诉(不合情理),也就是默认了一审判决。10万。试问。谁家的母亲被撞倒8级伤残 (坐轮椅70岁那是需要让人照顾的)。10万元就可以了事。而原告默许了,反倒是被告不服判决,如果他撞了人。
关于彭宇案判决书和彭宇案判决书观后感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2024-10-17 11:25:08
目录 返回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