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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副贷人怎么取消(公积金贷款副贷人公积金提取)

作者:佚名|分类:百科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公积金贷款副贷人怎么取消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公积金贷款副贷人公积金提取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怎么取消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

公积金贷款共同还贷不能取消,因为住房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不是贷款者的,贷款者没有权利变更住房产权人姓名,也不能变更贷款人姓名。需要贷款者筹钱还清贷款之后,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得到住房一方,可以协议给另一方适当补偿。

2、这里说的“共同还款人”与商业贷款有所不同,其实就是你俩的公积金余额加起来再乘以15倍,可以贷的比一个人贷的数目多。

2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怎么解除担保人

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

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担保关系的解除时间有两种情况:

1、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并且期间没有逾期过,那么就可以申请解除担保关系。如果有逾期,那么就不能解除担保关系,只能更换新的担保人。另外,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公积金中心也是不会同意解除担保关系的。

2、公积金贷款结清以后,担保关系就会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担保,即人进行公积金贷款,需要由专门的担保机构统一对贷款资金进行担保,并全面承担贷款受理、审批及贷后风险管理职能。

与房贷保险相比,公积金贷款担保手续简便,费用低廉。凡符合贷款担保条件、抵押物落实、要件齐备的担保申请,担保中心在借款申请初审期间,完成担保申请审批工作;不必为申请保证担保办理财产、人寿保险,而且只收取价格低廉的担保服务费。

借款人交纳担保服务费后,担保机构不但对借款人偿还债务提供全程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还对借款人免除抵押登记全部费用(含抵押登记费、抵押登记工本费),对商业贷款借款人由担保机构办理抵押物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

同时,办理担保贷款的客户还可享有担保公司提供的意外事故债务免除、生活特困违约金减免和抵押物灭失债务免除等三项保障权利。

3公积金贷款删除次贷人

次贷人是不能解除贷款身份的,除非贷款的金额还完。贷款还完之前不能解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4公积金贷款次贷人如何退出

银行已经审批就不能退出了。偿还公积金贷款期间不可进行更换还款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但贷款额度会相应降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能取消吗?

现在很多朋友买房都会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有时候贷款是需要担保人的,如果当时贷款办理担保人,那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能取消吗?

1、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能取消的,如果要取消的话,这需要与贷款银行达成一致才行。

2、 担保人是有还款责任的,如果个人作为担保人之后,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除非被担保人的贷款还清才可以。

3、 法律依据:《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委托贷款采取担保方式的,委托人和担保人应就担保形式和担保人(物)达成一致,并签订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能取消的,具体可以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

关于公积金贷款副贷人怎么取消和公积金贷款副贷人公积金提取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13 03月

2023-03-13 18: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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