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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简介(壮族民俗文化的主要特色)

作者:佚名|分类:信息

大家好,今天本篇文章就来给大家分享壮族简介,以及壮族民俗文化的主要特色对应的知识和见解,内容偏长哪个,大家要耐心看完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壮族简介

壮族简介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总人口有100.45 万余人,主要分布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曲靖地区,广西、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壮族有语言,通用汉语。属汉藏语系壮傣语支。

在集中本民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基础上,壮族人民创造了壮戏。铜鼓是壮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

壮族以农业为主,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甘蔗产量居全国首位。

壮族历史

壮族是中国岭南的土著民族。1958 年发现的“ 柳江人” 化石,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5 万年左右。可见早在5 万年前,壮族先民就广泛分布在广西一带。他们与布依、傣、侗、水、毛南等族同源于古代越人中的瓯越、骆越,后被称为乌浒、俚、僚、土。

壮族在宋代史籍中称为“ 撞” 、“ 童” 。解放后称“ 童” 。1965 年改族名为“ 壮族”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南北两大方言。1955 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1957 年《壮文方案》被国务院批准,结束了壮族人民没有自己合法文字的历史。

壮族音乐

壮族约有人口一千三百多万, 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其余分布在云南省境内。壮族属于汉藏语系侗语族, 他们有自己的文字, 信仰多神, 崇拜自然。

壮族的山歌, 歌墟已有千百年的历史, 多声部的民歌有浓厚的民族特点, 乐曲中宽阔的音域, 时而大跳, 时而委婉的旋律进行, 显露了壮族山歌的风貌。

壮族礼仪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作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奶奶”或“老太太”;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壮族庆节

壮族人几乎每个月都要过节,著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节等。壮族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三月三、清明上坟、八月十五中秋,还有端午、重阳、尝新、冬至、牛魂、送灶等等。

春节一般在腊月二十三过送灶节后便开始着手准备,二十七宰年猪,二十八包粽子,二十九做粑。除夕这天,男女老少全家欢聚一起,煮出初一全天吃的米饭,叫“压年饭”,这是预祝来年五谷丰登的意思。除夕晚,在丰盛的菜肴中最富特色的是整煮的大公鸡,家家必有。大年初一,天还没亮,人们就起床梳洗打扮,迎接新春的开始。居住在山区的壮族人民,还有个汲新水的习俗:春节那天,妇女们穿着新衣新鞋,鱼贯地来到河边水渠,挑新水回家。她们边走边拖着象征牛、马、猪、羊、狗、猫的石头,口里还模仿着六畜的叫声,这是祝福来年“六畜兴旺”的意思。汲回来的新水,加红糖、竹叶、葱花、生姜煮沸后,全家和客人都要喝。据说,喝了这象征吉祥的新水,来年人们会更加聪明伶俐。“汲新水”习俗表达了壮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望。初二以后方能走亲访友,相互拜年,互赠的食品中有粑、粽子、米花糖等,一直延续到十五元宵,有些地方甚至到正月三十,整个春节才算结束。

春节期间,壮族人民还开展赛歌、跳舞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舂堂舞是壮族人民在春节期间用来庆贺新年,预祝丰收的舞蹈。他们认为跳了舂堂舞,来年粮食堆满仓,故有“正月舂堂闹轰轰,今年到处乐添丰”的俗谚。跳舂堂舞时,要一面唱一面舞,若干名妇女每人背着一条舂米之杵,撞打在长形木桩上,还用竹筒配打成节奏,初名“谷榔”,壮语“谷”是“做”之意,“榔”为舂米槽。后来感到木杵太笨重,不便舞动,改用扁担来打,乃易名“打虏烈”,“虏烈”为打扁担之声。舞者各执扁担,围绕木槽,上下左右,边唱边打。舂堂舞舞步雄健、活泼、场面热烈,欢快,体现了壮族人民勤劳勇敢,乐观豪迈的性格。

三月三按过去的习俗为上坟扫墓的日子,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派人携带五色糯米饭、彩蛋等到先祖坟头去祭祀、清扫墓地,并由长者宣讲祖传家史、族规,共进野餐。还有的对唱山歌,热闹非凡。1940年后,这一传统已逐步发展到有组织的赛歌会,气氛更加隆重、热烈。

其他节日食俗也都各有讲究,各具特色,比如中元吃鸭、端午吃粽、重阳吃粑等等。

壮族节日其中一些和宗教活动关系密切,比如居住在云南的部分壮族,家历正月祭献“老人厅”,二月初二杀猪祭龙山,三月初三祭雷神,五月祭龙,六月祭献杨六郎,七月十四的祭祖是比较隆重的,家家户户都要杀鸡宰鸭,供奉祖先。

美丽富饶的壮乡,素有“歌海”的美誉。尤其是盛大的“三月三”,方圆数十里的男女青年,都兴高彩烈地穿上节日盛装赶来参加,少者几百H,多达数千人或上万人。顿时,人山人海,歌声嘹亮,成了歌的海洋。

三月三是壮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对歌又是三月三的一项主要活动,因此又称“歌圩”或“歌节”。

歌圩,是壮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的,也是男女青年进行社交的场所。在壮语中被称作“窝墩”、“窝岩”,意为“出野外玩耍”。由于这种活动相互酬唱,彼此对歌,所以古代人之为“墩圩”。

壮族歌圩,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有着许多动人的传说。其中比较流行的是“赛歌择婿”的故事。传说在以前,有位壮族老歌手的闺女长的十分美丽,又很会唱山歌,老人希望挑选一位歌才出众的青年为婿。各地青年歌手纷纷赶来,赛歌求婚,从此就形成了定期的赛歌 *** 。

据古代文献的记载,歌圩早在宋代就已经流行,到了明代歌圩又有了发展,并定期在固定地点举行。壮族歌圩有大有小,各地不一。不过,农历三月三最为隆重。搭彩棚、摆歌台、抛彩球、择佳偶,别有风情。在歌圩上,各村屯的男女青年,各自三五或群,寻找别村的青年,集体对唱山歌。通常由男青年主动先唱“游览歌”,观察物色对手;遇有比较合适的对象,便唱“见面歌”和“邀请歌”;得到女方答应,就唱“询问歌”;彼此互相了解,便唱“爱慕歌”、“交情歌”;分别时则唱“送别歌”,歌词随编随唱,比喻贴切,亲切感人,青年男女经过对歌后接触,建立一定感情,相约下次歌圩再会。

歌圩上,除对歌外,还举行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有精采的抛绣球,有趣的碰红蛋,热闹的放花炮,以及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壮戏等。

牛魂节

农历四月初八。又称脱轭节,流行在桂北龙胜一带壮族山村。传说这天是牛王诞辰。要给牛脱轭,刷洗身子,放牧到水草丰美的地方。牛栏要打扫干净,铺上干爽稻草。不准役使,更不准鞭打,还要给牛唱山歌,喂乌米饭。过去有些寨子里还建有牛魔王庙,过节这天,要杀猪祭祀,村民们在庙里聚餐。当地流行一个传说:当初陆地只有岩石、黄沙,牛王奉命下凡播种百草,原定跨3步撒一把草万,牛王记错了,变成跨一步撒3把,使得大地百草丛生,连庄稼都长满野草。天帝大怒,罚牛王下人间吃掉百草。但天帝并没有忘记它,每当它生日,便派牛魔王下凡看望、佑护牛王和它的子孙,为它们灭病去灾,由此便建起了牛魔王庙。牛魂节表现了壮族人民对耕牛的爱护和对农业丰收的期望。

壮族婚俗

壮族的村寨一般由若干姓氏成员所组成,没有氏族组织,具有明显的村社特征。壮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各支系都普遍实行氏族外婚,但同姓不同宗可以通婚。“ 土人” 家族在四代以外即认为没有宗亲关系,可以通婚。舅表姨表可婚, 姑表不婚。“ 依人” 氏族外婚多行单线姑舅表婚,姑母之子与舅父之女可婚,但严禁舅父之子与姑母之女通婚。历史上,壮族曾普遍实行早婚,根据有关地方志书记载:“ 依人,多早婚” ,婚姻形式基本实行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双轨制。男女青年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双方即便情投意合,也需征得父母同意后才能结婚。自由婚姻的主要方式是男女青年透过唱山歌择偶。此种方式当地谓之“ 唱流” 或“ 赶风流” 。长期以来,在壮族婚姻生活中已成为一种制度,直至解放前后,广南一带壮区仍然十分盛行。在壮族社会中,男女通常在十二三岁起就须学会唱几首山歌,到十七八岁时,必须能学会即情歌。唱山歌地点有着严格规定,无论在僻静的山村,或于街日闹市,都必须是大家所公认或任何人都能看见的地方。时间则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而定。各地每年举行次数不一。“ 沙人” 每年多在正月第一个大街日和二、三月举行。“ 依人” 于每年栽秧前收割后举行。届期,未婚男女和已婚但未“ 坐家” 女子各携带米花糖、花糯米饭以及小手巾、小镜子等物品,在固定场地对唱山歌。倘若某一小伙子爱上某一姑娘,集体对唱阶段便可竭力向她投送秋波,若姑娘也有爱慕之意,双方即以山歌一问一答自成一对。对唱完毕,可坐下互相宴请,互赠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以示信物,以后逢街日或节日并可邀约订期相会。透过唱山歌结交的情友,日后即便情投意合,男方也要聘请媒人作形式上的求。

媒人说婚通常要进行若干次,第一二次去女家,若女方父母亦有意,则以便饭招待。如此往返三五次,即可议定亲事,并以“ 合八字” 订婚。订婚礼银很重,一般须送与女子全套银制饰物。父母包办婚姻,在壮族中亦占有一定地位,男女通常在十三四岁、有的早在七八岁就被双方父母“ 合八字” 定 了终身。壮族社会普遍保留着结婚后、生育前“ 不落夫家” 的婚姻习俗。女子婚后第三日即回娘家长佐,待怀孕后才正式到夫家生活,此时即称“ 坐家” 或“ 落夫家” 。其实,此乃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一种风俗遗留。已婚女子在“ 不坐家”期间,社会观念仍认为是姑娘,有权与青年男子对唱山歌和进行其他自由社交。但若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以至怀孕,如被发现,须由“ 寨老” 调处,对通奸男子进行处罚,处罚方法通常是以五尺红布挂于门上,表示为原夫“ 接红” ;同时赔偿原夫部分礼银,以示歉意。此种情况,多不离婚,甚而原夫父母竞为其子解嘲,劝子无须介意。如通奸男子将女子拐去,原夫有权邀亲友追究,拐骗者必须向原夫退赔全部札金。已婚女子“ 不落夫家” 时间一般以是否怀孕生子为限,若三五年仍不孕,而且弟妹已长大结婚,这时即便不孕也得“ 落夫家” ,反之则行改嫁。壮族有招赘习俗,招赘女家通常要派媒人到男家说媒,从妻居男子改与女家姓。夫死妻子可以改嫁,也可以转房。但转房仅限于兄死弟无妻而嫂转为弟妻。

壮族服饰

壮族男子多穿对襟上衣,纽扣以布结之。胸前缝一小兜,与腹部的两个大兜相配,下摆往里折成宽边;下裤短而宽大,有的缠绑腿;扎绣花纹的头巾。蓝黑颜色是壮族妇女的共同爱好,喜穿长裙短衣,头包青色绣花帕,腰系精致围腰。上衣分对襟和偏襟两种。右衽上衣,衣领、袖口、襟边都绣有彩色花边;下着黑色宽肥的裤子。也有穿黑色百褶裙,上有彩色刺绣,下有彩色布贴,色彩绚灿耀眼。扎布贴、刺绣的围腰,戴绣有花纹图案的黑色头巾。节日或赶墟歌场穿绣花鞋,披戴绣花垫肩。

壮族饮食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葱花。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还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壮族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对三七的食疗颇有研究,利用三七花、叶、根、须做菜很有特色。壮族还擅长烤、炸、炖、腌、卤成熟法,嗜酒,口味辣麻偏酸,喜食酥香菜品。主要特色菜有:辣血旺、火把肉、壮家烧鸭、盐风肝、脆蜂儿、五香豆虫、油炸沙虫、皮肝糁、子姜野兔肉、白炒三七花田鸡、夯鸡等。

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典型食品:壮族有许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主要有:马脚杆,鱼生,烤乳猪,花糯米饭、宁明壮粽,状元柴把,白切狗肉,壮家酥鸡,清炖破脸狗,龙泵三夹。

壮族建筑

居住在坝区和城镇附近的壮族,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外墙粉刷白灰,屋檐绘有装饰图案。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壮族,其村落房舍则多数是土木结构的瓦房或草房,建筑式样一般有半干栏式和全地居式两种。

干栏,也叫木楼、吊脚楼。壮、侗、瑶、苗、汉都有。多为两层。上层一般为3 天间或5 开间,住人。下层为木楼柱脚,多用竹片、木板镶拼为墙,可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柴火、杂物。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一般干栏都依山傍水,面向田野,前景开阔,采光也好。一个寨子一个群落,整体肜去,既雄伟又壮观。有些村寨,家家相通,连成一体,就像一个大家庭。居室格局,各族自有特点。龙胜县龙脊乡壮族干栏,以神龛为中心,神龛后面,居中是家公住房( 以女主人为中心) ,左角是家婆住房,有小门与家公房相通。主妇房在右角。丈夫房在厅堂右侧外。客房在前庭左角,姑娘房在右角楼梯旁,便于她们与小伙子们交往。这种布局的最大特点,是夫妻异室,沿袭了古俗。现在的干栏,内部结构略有变化,但基本格局不变。

壮族习俗

逢年过节都要进行敬一祭神活动。届时要备猪、鸡、鱼拜祖。煮猪肉拜祖还是京族女子出嫁时的一种礼习。每年哈节,凡年满16 岁的男子都要置备鸡、酒、糯米饭、槟榔等祭品到哈亭祭祀,经过祭拜的男子才算“ 入众” (即进入成年),才能被允许参加唱哈节的入席活动,从此便可参加捕鱼生产。

壮族--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人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壮族宗教

古代壮族没有形成统一的宗教,其先民由自然崇拜发展到祖先崇拜和多神信仰。壮族普遍崇拜祖先,每户正堂屋的神壁上都供奉“ 天地国亲师之位” 和祖先神位。

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建立了寺庙。1858 年以后,天主教传入,1862 年基督教教传入,但都未传开。各家都有神龛,敬奉祖先。不少地区有巫公、巫婆进行占卦等。

2壮族的主要简介(50-100字左右)

壮族,旧称僮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广东和贵州等省区。

壮族特色织物是壮锦。壮族传统服饰尚青黑,男装对襟,女装右衽。壮族大多数房屋仍然保持古老的“干栏”形式。楼上住人,底层关养牲畜、家禽,置农具,设舂碓、磨坊等。

壮族历来有聚族而居的习俗,古代壮族的大姓莫氏、黄氏、侬氏、韦氏、覃氏、罗氏、岑氏、蒙氏、闭氏、甘氏等,都是在原来氏族制基础上演变而成的,并长期聚族而居,所谓“举洞纯一姓者”是也。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一些壮族地区的宗族组织和宗族文化比较发达,建有祠堂,立有族规,并修有族谱。

扩展资料:

壮族在中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湾。

壮族是最早栽培和种植水稻的民族之一,稻作文化十分发达,稻米也自然成为壮族人民的主食。稻米制作方法多种多样,有蒸、煮、炒、焖、炸等,各种米饭、米粥、米粉、米糕、糍粑、粽子、汤圆等,是壮族人民日常喜爱的食品。

如果掺和其他材料,还可以制成许多更加味美营养的食品,如八宝饭、八宝粥、竹筒饭、南瓜饭、“彩色糯米饭”等。居住在干旱山区的壮族,由于不宜种植水稻,则以玉米为主食。

壮族人民喜食水产,鱼蛤螺蚌,皆为珍味;山林中的菌果、蝉、蛇、禽、兽,也是壮族人民的日常佳肴。

嚼槟榔是壮族的传统习俗,今广西龙州等地的壮族妇女仍有此喜好。有些地方,槟榔是招待客人的必需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壮族

3壮族是怎么来的

壮族是我国五十六个民族里面的其中一个民族,那么你知道壮族是怎么来的吗,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关于壮族的起源,欢迎大家阅读。

壮族是怎么来的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现代民族学、历史界一般公认壮族是由中国古代岭南的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她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译音“俚”字,实是壮语中对“蛇”的称呼)、乌浒,宋以后的僮(撞、獞)人、俍(狼)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壮族与百越中的西瓯、骆越是一脉相承的,从汉至唐初,壮族地区不断的主动或被动的接受汉语言文化,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

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任用壮族有名望之人为土司管理本族。而中央政府的漠视及土司的横征暴敛给壮族人民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壮族人民不堪其奴役,多次反抗。

唐朝的西原“黄洞蛮”起事,宋朝侬智高起义,明朝的俯江农民起义,清朝数百年不间断的起义直到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这片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壮族主要居于岭南。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在先秦时代,壮族就属于百越的骆越、西瓯等,远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有柳江县的“柳江人”和,“甘前人”,来宾市的“麒麟山人”,荔浦县的.“荔浦人”。都安县的“干淹人”和“九楞山人”,柳州市的“白莲洞人”和“都乐人”桂林市的“宝积岩人”,田东县的“定模洞人”,灵山县的“灵山人”等等。这些古人类所在的区域,恰好是壮族先民的活动地域,也是现在壮族的聚居地区。据此部分专家推测壮族为这些古人类的后代。

先秦时期,广西为骆越国,居住着百越中的“骆越”、“西瓯”、“苍梧”人。骆越国是岭南壮族祖先著名的方国,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其中提到“路人大竹”,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云:“路音近骆,疑即骆越。”路即骆,此说中的。《逸周书》亦称《周书》,乃先秦古籍,多数篇章出于战国,其中所记商周之事,必有所本。在《吕氏春秋·本味》里,又提到“越骆之菌”,汉代高诱注:“越骆,国名。菌,竹笋。”越骆是汉语提法,意为越(山)谷或越鸟,越人语言倒装为骆越。“僮”这个民族名称,是南宋时出现的。宋人李曾伯在上宋理宗的“奏议”中,曾提到宜山有“僮丁”。宋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进一步指明南方“洞民”“有五:曰苗、曰瑶、口嘹、曰獞、曰仡佬”。

以后历代均多沿用“獞(僮)”名,到明代“獞”名引用逐渐增多,但往往与“瑶”并举。到清代对“獞(僮)”名的引用已遍于广西各地。1949年后,经过深入调查和进行民族识别,人民政府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布陇”、“布诺”、“布衣”、“布民”、“布越”、“布寮”、“布雅衣”、“布曼,”等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僮族。后因“僮”字的含义不够清楚,又容易读错音,一九六五年,按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把“僮”改为“壮”,把“僮族”改为“壮族”。

民族区域自治。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的西半部建立桂西僮族自治区,1956年春改为自治州。1958年3月5日,建立以原广西省地区为范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4月1日,建立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建立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一瓯一瓯骆一西瓯骆一西瓯骆越一乌浒一俚僚一僮一俍一沙一侬一壮,为一脉相承。

壮族简介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分布在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壮族族称来源于部份壮族的自称“布壮”。此外,还有自称布侬、布土、布样、布斑、布越、布那、侬安、布偏、土佬、高栏、布曼、布岱、布敏、布陇、布东等20多种。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人口数为16926381。

历史概况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壮族是由中国古代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它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鸟浒,宋以后的僮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当秦朝势力进入岭南以前,在祖国岭南(今广东、广西一带),主要居住着属于百越系统的西瓯和骆越两族群,这两个族群就是壮族的先民。

根据出土文物发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壮族先民已普遍使用铜器,这些金属工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发展,壮族社会无阶级的原始公社进入到奴隶社会。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兵分5路,进军岭南。秦军战胜西瓯人,统一了岭南,设立了桂林、南海、象三郡,置于中央集权制的统治之下。又派监禄在广西修筑灵渠,把湘江与漓江连接起来,沟通了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接着,从中原迁来大批汉人“与越杂处”。这些汉人在与瓯、骆越的交往、通婚过程中,部分成为壮族,同时加速了越人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汉至唐初,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给壮族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壮族人民不堪奴役,多次反抗。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岭南的壮族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反动统治者的血腥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文化艺术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地不同。

唐代,壮族已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大约在清代,壮族开始出现戏剧。一种是用壮语演唱的壮剧、师公戏、木偶戏;另一种是在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歌舞剧。壮剧又分为流行于田林、西林、百色一带的“北路壮剧”,是在滇戏的影响下,于民间说唱曲艺“板凳戏”的基础上形成,吸收了滇戏的唱腔,伴奏的乐器有壮族的马骨胡、葫芦胡、木叶和汉族的笛子、三弦、二胡。流行于青西、德保一代的“南路壮剧”,是在马隘土戏的基础上,受邑剧影响而形成演唱合一的戏曲形式,伴奏乐器除本民族的马骨胡、葫芦胡外,还采用了邑剧的文锣、武锣、大钹、小钹、二胡、三弦、笛子、鼓、梆子。

古代壮族先民在今广西宁明、龙州、凭祥、崇左、扶绥五县市境内的断崖陡壁上,绘制了众多的崖壁画,仅在明江、左江沿岸连绵200多公里的地段上就有60多处。画面有人形、兽形和圆形图案等,人物画像最多。

壮族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壮锦是壮族人民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它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花纹图案别致,结实耐用。武术活动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有独特的习俗。如明代桂西壮人,男孩长到十来岁,就要教他练武。当地土司提倡群众习武,群众也崇尚武术,每年冬闲时节,壮乡的各个村寨都延聘师傅传授武艺。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风俗习惯

壮族的婚姻,过去是父母包办,但婚前恋爱是自由的。富有人家纳妾,劳苦人民是一夫一妻。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后来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会被处死。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部分地区居民住“干栏”(又称“麻栏”),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养牲畜和堆放杂物。近三、四十年来,这种建筑形式已有改变,实行人畜分居。

壮族服饰各地不一,广西西北部,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妇女,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包方块形状的黑帕,穿黑色宽脚裤子。男子多穿唐装。衣料过去多是自织的土布,现多用机织布。过去有凿齿(即打掉一两颗牙,再装上金牙)、文身习俗,现已改变。

饮食方面,喜吃腌制的酸食,以生鱼片为佳肴。主食是大米和玉米。年节时,用大米制成各种粉、糕。妇女有嚼槟榔(也称吃蒌)的习俗。结婚送聘礼时,榔槟是必需赠送的礼物。

宗教信仰

壮族除祭祀祖先外,还有自然崇拜如祭祀山神、水神、土地神、灶神、太阳神等。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壮族地区。近代以来,一批传教士到壮族城镇建立基督教、天主教教堂,发展教徒,但影响不大。

壮族祟奉多神,各支系的神名不一。一般祭献关公、孔子、岳飞、杨六郎、家神、财神和神农等。部分神只有偶像和牌位。如神农等牌位即设在"老人厅"内。同时保留着万物有灵崇拜,如祭献太阳、木桥、石头等。祖先崇拜在壮族的宗教生活中占有一定地位。每家正屋都供奉"天地君亲师"神位。"侬人"所供奉的家神有三兄弟,神位通常设于门角、梁上或后墙,并且供奉外祖父母。"土人"和"侬人"已出嫁女子每逢年节要在男家祭献自己已死去的父母。"沙人"在卧室内供有"花王圣母"。负责壮族社会宗教活动的头目有魔公和师娘。魔公都由男子担任,凡丧葬祭把等活动,便负责念经、作道场;有汉文经典,并师徒相传。师娘有男有女,专管"请鬼"、"送鬼",行巫术以"治病消灾";没有经书。

语言、文字

壮族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全国壮语分为北部和南部两个方言。红河州的“布依”语(侬人话)属南部方言,“布雅依”语(沙人话)属北部方言,“布傣”语(土老话)同南部方言比较接近。壮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根据史籍记载,壮族由于长期和汉族交往,很多人不但“能习汉语”,而且“知读书”、“知向学”,能使用汉文。

11世纪时,曾有学过汉文的壮族根据汉字的形、音、义的规律,采用汉字和两个字相切的记音记义方法,创造过一种方块字——土俗字。但仅限于宗教经文、山歌和书信使用,没有广泛流传。1956年,国家为壮族人民创造了一种拼音文字的壮文,但红河州至今未推广使用,原因是大多数壮族都懂汉语文。

4壮族的简介

壮族(壮文:Bouxcuengh ,英文:Bourau),旧称僮(zhuàng)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源于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壮族分布,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湾。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族的主要分布区。

1965年10月12日,根据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把僮族的“僮”改为强壮的“壮”字。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总人口数为16926381人。

扩展资料

壮族的服装,大部分和汉族相同 ,但在桂西乡村中,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还保存着自己民族服装的特点。如广西西北部,中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下身穿褶裙和绣花鞋,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壮族妇女,至今仍穿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头上包成方块形状的黑帕,下身穿黑色宽脚裤子。

古代壮族曾流行过文身、凿齿等习俗。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就曾提到柳州峒民(壮族古称之一)尽是文身人。宋代史书《太平寰宇记》也记载说今贵港市一带的妇女出嫁时要凿去一颗牙齿,古称“凿齿”。现在,这些风俗只在偏远的局部地区有零星流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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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03月

2023-03-13 0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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