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
大家好,相信到目前为止很多朋友对于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不太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的知识点,文章篇幅可能较长,大家耐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决定
对于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中未在第七十一条明确的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将依据《吉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来进行管理。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1年进行修订,旨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升人口素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该条例适用于省内所有组织和个人,包括户籍在外但居住在本省的公民。条例强调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确保公民权益不受侵犯。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十删去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十删去第六十一条第三项中的“实施假节育手术”。此外,其他条文顺序做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30省完成人口计生条例修订,这次会做出哪些改动呢?
比如说在山东省,也对计生条例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之前提倡独生子女的期间生育一名子女,以往享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奖励、扶助均不变;如独生子女死亡且后续为再生育或者是未在收养的夫妇,可以享有原有的奖励和扶助,且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同时,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
此轮各省份公布的修订计生条例中,首次明确提出增设“育儿假”,夫妻二人各享10天到15天不等。其中,已经通过条例修正案的6个省份中,江西、四川和贵州都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山西省规定,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天的育儿假。
记者梳理各省份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条例发现,在假期保障方面,各地主要措施包括增设育儿假、延长产假、婚假,以及增加陪产假、护理假等。例如,育儿假方面,四川、浙江等地的条例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首先,修改人口计生条例将直接影响到当地的生育政策。通过放宽生育限制,例如实施全面二孩或全面三孩政策,将有助于提高生育率,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这将有助于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经济发展。然而,这也可能导致人口增长过快,给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带来压力。
3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1993)
对于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中未在第七十一条明确的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将依据《吉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来进行管理。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规定了一系列关于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条款。当违反条例第六十二条时,行为人可能会被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或卫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和吊销执业证书,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刑事责任。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中规定了一系列关于奖励与社会保障的条款。首先,对于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有明确的福利政策。晚婚职工可凭《结婚证》增加十二天婚假,晚育女职工则在《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基础上增加三十天产假,并给予男方七天护理假。
吉林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着重于生育调节政策。首先,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鼓励晚婚晚育,禁止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晚婚被定义为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次结婚,晚育则指夫妻双方达到晚婚年龄后生育第一个子女。
4吉林省产假是158天还是180天
1、天。根据查询华律网得知,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可以凭生育情况证明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的生育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因此,吉林省女职工可以享受产假158天。
2、如果单位按照吉林省产假标准那就是98天加60天等于158天。吉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由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基础产假及《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额外增加产假组成。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取消了原条例中关于晚婚晚育休假的内容;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婚假15天;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生育假98天外,延长产假60天,即女方有158天的产假,同时给予男方看护假15天。
5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介绍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1年进行修订,旨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升人口素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该条例适用于省内所有组织和个人,包括户籍在外但居住在本省的公民。条例强调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确保公民权益不受侵犯。
吉林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着重于生育调节政策。首先,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鼓励晚婚晚育,禁止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晚婚被定义为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次结婚,晚育则指夫妻双方达到晚婚年龄后生育第一个子女。
对于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中未在第七十一条明确的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将依据《吉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来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贯彻实施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受人民政府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合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规定了一系列关于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条款。当违反条例第六十二条时,行为人可能会被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或卫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和吊销执业证书,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刑事责任。
6吉林省婚假规定2024具体是多久
1、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5天。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问题解释的通知规定,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吉林婚假国家规定2024 吉林省婚假天数是15天。
2、吉林省规定的婚假时间是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在职工依法休婚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发工资。如果因为休婚假就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者用人单位有违法扣工资行为,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吉林省婚假规定具体是多久?吉林省婚假时间是15天。
3、正规单位婚假一般几天 我国法定婚假通常是三天。这一规定适用于大多数省份,且已经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婚假是国家为了照顾员工结婚而设立的假期,用人单位应在此期间支付员工的相应工资报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实施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婚假天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有所调整。
4、根据2024年的国家婚假新规定,如果是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性年满20周岁,男性年满22周岁)结婚,那么可以获得3天的法定婚假。对于达到晚婚年龄(女性年满23周岁或男性年满25周岁)的情况,不再享有晚婚假奖励,同样也是3天法定婚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假长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关于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09-05 0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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