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48条征用土地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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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如下: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法律分析: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第四十五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处以罚款处罚时,对没有违法所得的,按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标准执行。
相关法条如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二十五条建设占用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县人民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按项目供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扒搏中共中央、扒搏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2土地管理法属于民法吗
法律分析:土地管理法属经济法类,不是民法范畴土地管理法是对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的各种法律的总称。法律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土地管理法》属于行政法部门,《民法典》属于民法部门,两者不是一个体系。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行政法。根据查询相关的公开信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属于行政裁决,是行政法范畴。
3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如下: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3、法律分析: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
3、主要介绍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意义和目的等。它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是全民所有,任何单位或者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占国家的土地。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是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的规定。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02-07 02: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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